2023材料与化工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8 点击量: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代码:085601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一、 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以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未来职业发展能力为导向,突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掌握行业产业或者职业领域的扎实基础理论、系统专门知识,以及通过研究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所从事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在行业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主要研究方向

结构材料、功能材料、材料加工技术、电子封装技术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本类别(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全日制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5年。

培养方式为全日制/非全日制,定向/非定向。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

培养方案总学分要求≥3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学分要求≥24学分,专业实践环节要求≥4学分,研究环节要求≥10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

总学分

≥38学分

学位课程

≥24学分


校级公共必修课程≥8学分。其中: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

《硕士第一外国语》(2学分)

《应用高等工程数学》(3学分)

《工程伦理》(1学分)

校级公共选修课程≥2学分

学科通识课≥1学分

硕士专业基础课程4学分

硕士专业选修课程≥6学分

硕士实践教学课程(实验、设计、调查分析)≥3学分

专业实践环节

≥4学分


研究环节

≥10学分

开题报告(1学分)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

硕士学位论文 8学分)

其它

不计学分

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材料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学分要求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是否核心课程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学位课程总学分

24

学分

校级公共

必修

8

40813000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411130003

硕士第一外国语

32

2

外语学院

011130001

应用高等工程数学

48

3

数学学院

100130001

工程伦理

16

1

研究生院

校级公共选修课程

2









学科通识课

≥1


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材料学院)

16

1

材料学院


硕士专业基础

课程

4

110121001

材料工程案例与实践

32

2

材料学院


110121003

材料工程实验设计基础

32

2

材料学院

硕士专业选修课


≥6

110111013

3D打印材料及成形技术

32

2

材料学院


110111005

材料分析与研究基础

40

2.5

材料学院

110111017

材料成形界面工程

32

2

材料学院

110111026

电化学储能材料与器件

32

2

材料学院

110111008

纳米材料导论

32

2

材料学院

110111021

半导体材料与器件表征

32

2

材料学院

硕士专业实践教学课程

3

110121002

材料工程综合实验

48

3

材料学院


专业实践环节

≥4

110128001









本科非材料类专业的学生

需补修

MASE0541

材料科学基础(上)

48

3

材料学院本科课程

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可选

MASE0551

材料科学基础(下)

40

2.5

材料学院本科课程

MASE2021

材料成型理论基础

56

3.5

材料学院本科课程

材料加工工程、电子封装可选


六、实践环节

专业硕士在期间必须参加专业实践,实践从第三学期开始,内容包括科研课题、企业调研与实习实践等,完成实践环节后提交一份字数不少于5千字的实践报告(如:实验报告、调研报告、产品设计、案例分析或者项目管理分析报告等)。导师评定实践成绩,经研究生教研室主任认定,计4学分

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备以上经历的,其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七、研究环节

1.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本学科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资料,文献阅读量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至少应占三分之一,在第二学期末提交选题报告,经所在课题组组织答辩通过后可进入论文工作。

2. 中期考核报告

第四学期末,提交学位论文中期报告,说明论文进展情况(是否按预期进行,总结已取得的成绩、遇到的问题、解决方法并提出需要改进的地方),由导师认定是否可以进行下一环节研究工作。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结合实际应用,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也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论文工作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论文应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表达清楚,论证严谨,引文准确、全面,行文规范。

毕业结业及授予学位

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实践环节并通过考核,完成学位论文工作,通过学位答辩,经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审议,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其余培养要求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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