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取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8 点击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 0805 工学 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材料学科高级专业型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严谨、求实、创新、进取的科学态度和作风以及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的能力;

2. 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 在本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4. 正确认识材料科学与工程技术在我国政治、经济和国防建设中的作用,激发学生对专业的兴趣与热爱,树立专业报国的使命担当和立志投身专业发展的决心。

二、研究方向

1. 材料加工工程:1)现代模具技术;(2)精密塑性成形技术;(3)液态及半固金属精密成形技术;(4)先进连接技术;(5)材料成形 CAD/CAE/CAM 技术;(6)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

2.电子封装:1)先进电子制造;(2)电子工艺与功能材料;(3)电子制造装备与自动化;(4)微纳制造技术;(5)新型器件与封装;(6)封装模拟与可靠性

3.材料学:1)新型能源材料与器件;(2)纳米材料与器件;(3)新型金属材料;(4)高性能陶瓷材料;(5)新型复合材料;(6)非晶材料

4.材料物理与化学:1)新型碳材料;(2)新型能源材料与器件;(3)纳米光电材料与器件;(4新型固体电解质材料与器件;5)表面科学与工程

习年限

本学科(专业)硕士起点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6年。

培养方式为全日制,非定向。

四、学分要求

硕士起点的学术学位博士总学分要求29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学分10学分,研究环节学分19学分。

类别

硕士起点的学术学位博士(普博)

总学分

≥29学分

学位

课程

≥10学分

校级公共必修课程≥4学分其中: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英语论文写作》(2学分)

博士专业课程4学分

跨一级学科课2学分

研究

环节

≥19学分

开题报告(1学分)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1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1学分)

博士学位论文(15学分)

其它

不计学分

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类别

课程

学分要求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是否核心课程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学位课程总学分

10


校级公共

必修

4

40821000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

克思主义学院


411210001

英语论文写作

32

2

外国语学院

博士专业课程

4

110231005

液态金属精确成形理论及应用

24

1.5

材料学院


110231003

金属塑性精密成形理论及应用

24

1.5

材料学院


110231004

先进连接成形理论及应用

24

1.5

材料学院


110231007

3D打印理论与应用

32

2

材料学院


110231002

晶体材料结构和性能

32

2

材料学院


110231001

先进功能材料

32

2

材料学院


110231006

透射电子显微分析技术

32

2

材料学院


跨一级学科课程程

2










本科、硕士均非材料类专业的学生需补修

MASE2021

材料成型理论基础


56

3.5

材料学院本科课程

材料加工工程、电子封装可选

MASE0541

材料科学基础(上)


48

3

材料学院本科课程

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可选

MASE0551

材料科学基础(下)


40

2.5

材料学院本科课程



110132001

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材料学院)


16

1





、本学科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提出的具体要求

1.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组成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

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环节)、学习计划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课程(环节)学习计划应当在博士生入学后 4 周内完成,经导师确认签字后报院系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课程学习计划的,在每学期选课期间修改。修改后的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报院系备案。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在博士生论文选题时制定完成。

2. 对跨一级学科课程的限定

1)跨一级学科课程指本一级学科外的研究生课程,且必须跟班听课并同堂参加考试。

2)所选的跨一级学科课程不得与硕士期间所修的课程相同。

3. 文献阅读和论文选题报告,开题通过得1学分。

论文选题报告是博士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博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所选定的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课题要求,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撰写文献阅读综述,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就选题的科学根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课题可行性等做出论证。

学位论文选题报告时间应由导师根据博士研究生本人研究进展确定,一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完成,最迟应在入学后第四学期末进行。博士研究生应填写规定格式的选题报告,并在课题组公开进行选题报告会。选题报告会成员应由博士生指导小组组成。具体办法按照院发【2020】02号文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实施细则》执行。

选题报告应包括的内容为:

1)课题的来源、意义;

2)课题的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

3)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方案;

4)预期创新性成果;

5)主要参考文献。

通过开题答辩的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科可得1学分。

对于已通过开题,但因故更换选题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安排下重新组织选题报告会,选题报告会要求同上。

4.中期筛选和资格审查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环节,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学院对完成一定学分的博士研究生组织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的一次学科综合型考试,具体办法按照院发【202003号文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实施细则》执行。通过中期考核得1学分。

5. 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

博士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并提交《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单》至研究生教务科,可得1学分。

6. 发表论文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发行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可得1学分。

7. 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的基本条件:

1)修完所规定的课程学分

2)完成论文选题报告

3)完成论文中期报告

4)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

5)通过学院组织的预答辩(见院发【2019】22号)

6)通过博士生论文的盲审(见校研【2019】10号)

8.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审议,学校审批,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达到院研〔2020〕01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质量标准》者可以申请博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授予博士学位。

七、其它培养环节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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