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和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6 点击量: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2015级、2016级直博生、2017级及以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种类及指标说明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生。

(二)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生。

(三)研究生院分配各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由院系自行分配,但各类奖学金金额之间不能打通使用。


二、申请对象及年限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申请年限:硕士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不超过3年,直博不超过5


三、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学院按照研究生院分配各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依据各年级入学成绩排名来分配学业奖学金。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大学语文挂科、旷考等情况未算入)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四、评审时间和要求

(一)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

博士:2019.9.20-2019.10.20

硕士:2019.9.202019.10.31

(二)申请者于2019928日至1010日登录http://gs.hust.edu.cn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交由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详见学生操作说明(附件二)

(三)导师于2019107-1014日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三),1015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四)学院根据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的条件、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及注册情况严格审查, 20191010日以前登陆研究生系统管理端,完成新生档案移交的填报和无固定5收入证明的审核。学院于2019 1015日起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预审核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在研究生中公示3天,听取意见后,公示期结束后在线上报最终审核名单。

(七)学院于20191031日以前提交经院系签字盖章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且按最终院系审核的奖学金的等级分开,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提交,由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查。

(八)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在线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附件五),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经各方签字后交学院盖章后,协议各方存档备案。

我院依据以上评奖细则,各年级依据考研入学成绩来评定学业奖学金。

(九)每位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附件五),或者参与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材料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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