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0 点击量:

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

(试行)

为积极推进我院新一轮的本科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构建多元化、个性化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保障学生顺利完成从大类培养到专业培养的过渡,同时考虑材料学院教学资源等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分流对象

材料学院2022级材料类本科生(材料类卓越工程师计划实验班2201、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硕博班2201的学生除外)。

二、专业分流的时间安排

专业志愿申报表提交时间:2022228日前。

三、专业分流的实施细则

1、材料学院2022级本科生各专业总规模及2022年春专业分流拟招收人数如下,每个特色方向至少招收12名同学,不设上限:

专业名称

年级

分流人数

专业特色方向

总招收人数(人)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2022

128

智能成形

12

增材制造

12

工业软件

12

材料科学与工程

2022

新能源材料

12

新金属与人工智能

12

智能材料

12

2、每位学生可根据自身爱好及特长,在材料学科二个专业门类中选择填报6个专业特色方向志愿,详见附表1。逾期不提交志愿表,或未填满6个不同特色方向志愿,默认为“服从学院专业方向安排”。

3、每位学生的专业特色方向按照“加权成绩优先(必修课、重修补考前)+自愿报名”的做法来确定。

1)通过hub系统导出第一学年加权成绩(必修课、重修前)的排名,作为选择专业的优先顺序,排名靠前的同学具有优先选择权;

2)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确定专业特色方向:每个特色方向至少招收12名同学,不足12人为空缺状态。学生按照排名确定专业方向时,如当前未确定方向的学生人数多于全部特色方向空缺的总人数,则该学生直接进入第一志愿专业方向学习;否则,该学生只能在空缺的专业方向中选择。

4、专业分流名单确定后在本院(系)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分流结果报本科生院,由学籍管理科在HUB系统中进行专业信息变更。

四、本办法需报本科生院审核,批准后则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



附表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 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申报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联系

方式

电话


*第一学年加权成绩及排名

(教务科填写)

*加权成绩:

*排名:

邮箱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第三志愿


第四志愿


第五志愿


第六志愿


学生签名


日期


*最终确认专业


*确认日期



注:

1、须填报6个不同的志愿(智能成形、增材制造、工业软件、新能源材料、新金属与人工智能、智能材料)。逾期不提交专业志愿表,或未填满6各个不同专业,默认为“服从学院专业方向安排”。

2、带有 * 标识的项不需填写。



Copyright © 2016  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