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0 点击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修订案)有关规定以及我院学生会的实际情况,并报请本院党委同意,召开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学生代表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2112715时在东九C103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因疫情原因则顺延)

二、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1. 广泛组织动员我院各年级、各班级青年学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等精神;激励我院青年学生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快学院建设,为我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2. 全面总结我院自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成果,并讨论制定今后我院学生会的工作任务;

3. 听取、审议第22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4.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 讨论决定其他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议程

1. 学院领导讲话;

2. 听取和审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3.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其他主席团成员。

四、关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原则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101人,约占全院学生人数的10.24%。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67人,不低于60%

五、代表资格、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

凡是我校全日制中国籍本科生均有被选为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被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休学者除外)。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是: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富有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是:代表的选举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召开代表会议,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投票产生,由学生会同意并报同级党组织审定。

六、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组成:我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3人组成。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的产生程序: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竞选候选人经公开报名或班级推荐、民主酝酿、资格审查和公示等程序确定。候选人需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素质过硬、有较好群众基础;自取得华中科技大学学籍以来从未受过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本次选举的选举办法如下:学生代表大会根据申报的主席团候选人情况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先后选举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候选人按照事前抽签顺序上台演讲;每位候选人有5分钟发言时间;候选人演讲结束后,进行1分钟的问题回答。选举主席团成员3名。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选举人如赞成某候选人当选,则在选票上该候选人姓名所对应的空格中打勾,不赞成则画叉,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现场公布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当选名单,并向大会报告所得票数,隔日公示选举结果以及职务安排。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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