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实验室准入培训情况及安全风险评估表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11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相关要求,以及《材料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附件1),现启动我院2026年度秋季实验室准入培训情况及安全风险评估表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各课题组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须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开展安全培训与考核评估,未获得准入资格的师生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场所。

2.各实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须对实验场所及实验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未完成风险评估的实验室和项目严禁开展实验。

二、安全培训工作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2:00。

2.培训要求:各课题组须尽快组织内部专项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工艺、设备操作、试剂或气体管理等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与评估,也可组织专项准入考试。

3.准入名单:请根据培训完成情况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附件2)并将准入名单打印张贴于实验室门口。特别注意:新成员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通过,方可纳入准入名单并允许进入实验室。

4.材料提交:请将课题组培训记录(附件3)发送至中心助理,联系方式详见邮件通知。全重实验室及教学中心收齐后单独提交。

三、风险评估工作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2:00。

2.评估范围: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应涵盖在材料学院实验室开展的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具体包括:开设的实验教学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纵向、横向等);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国内访问学者、进修生、外来人员等在实验室开展的研究项目(含学位/毕业论文、科研工作选题、创新创业项目实验、实验竞赛项目等)。

3.评估要求

(1)每个实验室须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实验场所》(附件4),并张贴于实验室门口。

(2)每个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实验项目》(附件5)

4.材料提交:以上两份评估表请一并发送至中心助理,联系方式详见邮件通知。全重实验室及教学中心收齐后单独提交。

四、注意事项

1.相关模板,请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2.准入资格名单须动态更新,确保与实际在室人员一致。

3.如因人员变动或实验内容调整,须及时补充培训和评估。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实验室安全与保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541692

工作邮箱:clxyaqbz@hust.edu.cn

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与保障办公室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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