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9 点击量:

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营造良好校风学风,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7号),决定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1.学习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

2.自强奋进奖学金,奖励金额400/

3.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

4.社会公益奖学金,奖励金额400/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体测及格

6.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参评学期,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8.参评学期未受违纪处分并且受到违纪处分已被解除,以及无其他应当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形。

(二)参评具体条件

1)学习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业表现优异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上学期排名居本专业前 25%

2)积极参与班级学风建设工作,参与组织学业发展和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发挥朋辈帮扶作用。

2)自强奋进奖学金

用于奖励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上学期排名居本专业前50%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3)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奋勇拼搏,通过个人努力克服各种现实困难,学习进步明显,在学生群体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4)获得相关奖项证书者;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的各类励志活动,如自强大学生标兵评选、励志演讲比赛等,家庭贫困但靠自己的努力克服困难者优先考虑。

3)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及以上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成员;在校级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在院(系)级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

2)积极组织并参与院(系)级及以上各类文艺、体育活动2次及以上;

3)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本科生;

4)获得相关奖项证书者优先考虑。

4)社会公益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公益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发长期坚持某项公益活动;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等,认真负责、表现良好;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担任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取得良好效果。

4)获得相关奖励证书者,在社会上带来较大正面影响、传递精神正能量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49-415日,各班组织线下评议,由班长主持,学生班主任、团支书、资助委员负责协助、监督。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上台陈述申请理由,以学习优秀奖学金、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的顺序依次进行评选。现场无记名投票、唱票。唱票结果合法则进入下一轮评选,上一轮评选落选的同学可转入下一轮继续作为候选人。最终评定结果于415日前交年级辅导员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学生本人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各方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选过程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可向年级辅导员直接反馈情况。

2.已完成转专业到其他院系的同学返回大一上学期所在班级参与评选。

3.参评学生每人限报2项奖学金,建议获评同学名额尽量分散,扩大获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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