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1-02 点击量:

各教学中心、各位指导教师、2023级全体本科生: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202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7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及《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校本〔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科学研究、工程实践、生产实际及学科发展前沿,鼓励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学科交叉特色的课题。

课题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当,确保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并得到充分的科研和工程实践训练。

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实行一人一题。对于研究内容较多的课题,可划分为相对独立的子课题,确保每位学生有明确的研究内容和独立完成的工作任务。

各教学中心应组织好课题申报、审核及师生互选工作。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指导教师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符合学校规定的指导资格要求。按照学校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课题申报、任务书制定、开题报告指导、研究过程管理、论文审阅及答辩指导等工作。


指导教师应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认真填写指导意见,及时解决学生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指导教师应加强学生学术诚信和科研规范教育,对论文研究内容、数据真实性、写作质量及学术规范严格把关。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202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于第七学期启动,原则上于2027年7月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周数不得低于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结合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际,主要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主要工作及提交材料

论文出题

11月9日至15日

各教学中心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毕设出题

论文选题公示

11月16日至22日

选题公示

选题、任务书

11月22日至29日

师生互选、任务书

参考文献翻译

2027年1月16日前

完成参考文献翻译、导师签写评语并评分

开题报告

2027年3月1日前

完成开题报告、开题答辩等工作

中期检查

2027年4月9日前

完成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表

论文撰写

2027年4月30日前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终稿

论文查重及AIGC检测

2027年5月7日前

完成查重及AIGC检测,提交检测报告

论文答辩

2027年5月14日前

完成论文答辩,提前提交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安排表

成绩评定

2027年5月21日前

完成成绩评定并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优秀论文评选

2027年5月21日至28日

完成优秀论文申报及推荐

论文基本信息上传

2027年6月8日前

完成论文基本信息汇总及上传

论文材料归档

2027年7月6日前

完成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归档

四、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1. 开题答辩

学院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由各教学中心具体实施。开题答辩原则上采用现场答辩形式,每个答辩小组由不少于3名评委及1名答辩秘书组成。

学生应提前准备开题报告、答辩PPT及相关表格。答辩原则上安排学生汇报5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答辩结束后根据评委意见修改完善开题报告。

2. 中期检查

各教学中心应按照学院统一安排组织中期检查,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工作进展、工作记录及相关材料。

学生应按照要求准备工作记录本、开题报告、任务书、参考文献及外文翻译等材料。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论文撰写及学术规范审查

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完成论文,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可靠、格式规范。

学校全面实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检测。原则上,学校规定的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指标大于20%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答辩。

学生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辅助毕业设计(论文)时,应遵守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并对论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学术规范承担责任。未达到相关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不允许参加答辩。

指导教师应在答辩前认真审查论文内容、形式规范及学术质量。学生须提交完整的纸质版毕业设计(论文)供答辩专家审阅。

4.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由各教学中心统一组织。每个答辩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和1名答辩秘书组成,设组长1名,并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学生应提前准备答辩PPT和论文材料。答辩原则上安排学生汇报10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

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按照指导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由各教学中心负责人最终确定。未通过首次答辩的学生,按照学院后续安排参加第二次答辩。

5. 优秀论文评选及材料归档

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推荐工作。各教学中心应严格审核论文质量,做好优秀论文推荐工作。

答辩结束后,学生应根据评委意见及时修改论文,按要求上传最终版本,并完成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五、其他事项

各教学中心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明确校内指导教师,并接受学院全过程管理。

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严格按照任务书和研究计划完成各阶段工作,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录,按时参加开题答辩、中期检查和毕业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开展,系统网址:http://bysj.hust.edu.cn/a。请指导教师和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避免因超过时间节点影响正常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有关要求,获得学士学位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将参加抽检。各教学中心、指导教师和学生应高度重视论文质量,确保论文符合学校有关要求。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院将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另行发布具体通知。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2.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3.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校本〔2022〕1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科

2026年11月2日


Copyright © 2016  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