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中心、各位指导教师、2023级全体本科生: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202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7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及《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校本〔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科学研究、工程实践、生产实际及学科发展前沿,鼓励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学科交叉特色的课题。
课题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当,确保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并得到充分的科研和工程实践训练。
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实行一人一题。对于研究内容较多的课题,可划分为相对独立的子课题,确保每位学生有明确的研究内容和独立完成的工作任务。
各教学中心应组织好课题申报、审核及师生互选工作。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指导教师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符合学校规定的指导资格要求。按照学校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课题申报、任务书制定、开题报告指导、研究过程管理、论文审阅及答辩指导等工作。
指导教师应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认真填写指导意见,及时解决学生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指导教师应加强学生学术诚信和科研规范教育,对论文研究内容、数据真实性、写作质量及学术规范严格把关。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202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于第七学期启动,原则上于2027年7月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周数不得低于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结合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际,主要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工作内容 |
时间节点 |
主要工作及提交材料 |
论文出题 |
11月9日至15日 |
各教学中心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毕设出题 |
论文选题公示 |
11月16日至22日 |
选题公示 |
选题、任务书 |
11月22日至29日 |
师生互选、任务书 |
参考文献翻译 |
2027年1月16日前 |
完成参考文献翻译、导师签写评语并评分 |
开题报告 |
2027年3月1日前 |
完成开题报告、开题答辩等工作 |
中期检查 |
2027年4月9日前 |
完成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表 |
论文撰写 |
2027年4月30日前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终稿 |
论文查重及AIGC检测 |
2027年5月7日前 |
完成查重及AIGC检测,提交检测报告 |
论文答辩 |
2027年5月14日前 |
完成论文答辩,提前提交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安排表 |
成绩评定 |
2027年5月21日前 |
完成成绩评定并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
优秀论文评选 |
2027年5月21日至28日 |
完成优秀论文申报及推荐 |
论文基本信息上传 |
2027年6月8日前 |
完成论文基本信息汇总及上传 |
论文材料归档 |
2027年7月6日前 |
完成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归档 |
四、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1. 开题答辩
学院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由各教学中心具体实施。开题答辩原则上采用现场答辩形式,每个答辩小组由不少于3名评委及1名答辩秘书组成。
学生应提前准备开题报告、答辩PPT及相关表格。答辩原则上安排学生汇报5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答辩结束后根据评委意见修改完善开题报告。
2. 中期检查
各教学中心应按照学院统一安排组织中期检查,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工作进展、工作记录及相关材料。
学生应按照要求准备工作记录本、开题报告、任务书、参考文献及外文翻译等材料。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论文撰写及学术规范审查
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完成论文,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可靠、格式规范。
学校全面实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检测。原则上,学校规定的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指标大于20%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答辩。
学生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辅助毕业设计(论文)时,应遵守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并对论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学术规范承担责任。未达到相关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不允许参加答辩。
指导教师应在答辩前认真审查论文内容、形式规范及学术质量。学生须提交完整的纸质版毕业设计(论文)供答辩专家审阅。
4.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由各教学中心统一组织。每个答辩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和1名答辩秘书组成,设组长1名,并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学生应提前准备答辩PPT和论文材料。答辩原则上安排学生汇报10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
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按照指导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由各教学中心负责人最终确定。未通过首次答辩的学生,按照学院后续安排参加第二次答辩。
5. 优秀论文评选及材料归档
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推荐工作。各教学中心应严格审核论文质量,做好优秀论文推荐工作。
答辩结束后,学生应根据评委意见及时修改论文,按要求上传最终版本,并完成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五、其他事项
各教学中心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明确校内指导教师,并接受学院全过程管理。
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严格按照任务书和研究计划完成各阶段工作,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录,按时参加开题答辩、中期检查和毕业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开展,系统网址:http://bysj.hust.edu.cn/a。请指导教师和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避免因超过时间节点影响正常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有关要求,获得学士学位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将参加抽检。各教学中心、指导教师和学生应高度重视论文质量,确保论文符合学校有关要求。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院将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另行发布具体通知。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2.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3.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校本〔2022〕1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科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