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自主生产实习及实习期间请假工作的通知
材料学院全体2016级本科生:
生产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教学大纲中的必修学分,为保证生产实习任务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统一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 自主生产实习申请要求
申请自主生产实习的同学(包括因参加暑期交流项目而无法参加学院生产实习的同学)须在6月3日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将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报送学院教务科审批。
二、 实习期间请假审批程序
1、6月20日前,提交请假申请及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至学院教务科办理请假手续,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批假,逾期不予办理实习期间请假事宜;
2、若请假时间较长而影响到实习效果,原则上不予批准;
3、实习期间,因病或突发事件的请假,需向实习带队老师请假。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43077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生产实习方案与要求》(试行)
材料学院教务科
材料学院学工组
2019年5月11日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生产实习方案与要求
(试行)
生产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工科性质的学校,生产实习是学生学习专业生产技能,进行工程训练的一个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也是学生了解社会、向社会学习的一个极好机会。在保证实习安全及实习效果的前提下,开展并实施多种形式的生产实习(含:班级参观实习、小组式指导实习、个人或小组自主实习、生产实习与毕业论文一体化等),是当前形势下提高本科生实习质量的重要探索。为保证生产实习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生产实习方案与要求。
一、生产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1.全方位接触实际,了解社会,了解生产实习单位的发展史、单位目前的现状和今后的发展规划。
2.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所需人才,了解实习单位对人才的需要,增强对本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认识。了解本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了解本专业的各种高新技术,拓宽知识面,扩大视野。
3.理论联系实践,把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为社会服务,并加以巩固和深化,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4.接触工程实践,了解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取组织和管理生产的初步知识和能力。
5.虚心向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好品德,树立敬业爱岗的良好职业道德。
6.通过参观、听课和实践活动,以典型产品(模具,设备等)为对象,全面了解完整的开发设计、加工制造和生产的全过程,培养工程意识和创新意识。了解单位的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
7.全面接触社会,提高个人素质,培养独立思考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为走向社会、融入社会、适应社会作好心理准备。
二、生产实习的内容
1.生产实习的内容包括:全面了解实习企业,了解企业的实际生产过程;在技术部门学习、分析设计图纸或电子文档,相关技术资料和工艺文件;下到基层班组跟班实习劳动等。
2.在全面了解企业概况的基础上,着重了解与本专业知识有关的典型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方法、材料特点,着重了解生产设备及模具的结构原理、技术特征等。
3.在企业许可及安全实习的前提下,实习学生应争取做些力所能及的技术工作、参与实际生产过程与操作,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生产。
三、生产实习的形式
材料学院本科生生产实习,以“统一生产实习”为主,若条件具备或学生确有特殊情况,学生可申请“自主生产实习”。学生按照学院要求完成了自主实习的申请及审批过程,可以进行自主生产实习,并按自主生产实习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学生若未办理自主生产实习的申请手续或者学院审批程序未通过,学生只能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进行统一生产实习。
四、统一生主实习安排
“统一生产实习”,即学院安排专业教师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统一前往实习单位完成生产实习任务。
1.统一生产实习时间
统一生产实习,一般安排在每年7月,为期3周。
2.统一生产实习纪律
(1)服从带队老师的统一管理,不得擅自行动,不准游泳,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否则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的规定。
(3)按照实习要求,认真学习,认真撰写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等学习材料。
(4)尊重工人师傅和工程技术人员,虚心求教。
(5)实习结束后,按照要求整理实习资料,准时提交给带队老师,以供老师评定实习成绩。
五、自主生产实习安排
1.自主生产实习申请及审批程序
(1)6月1日之前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
(2)学生必须在6月3日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审批。
(3)6月3日~5日学院根据自主实习相关要求以及学生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自主实习。
2.自主生产实习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1)实习单位接受函(加盖公章):接收函应包含单位名称及其简介、详细地址、实习部门、企业指导教师姓名、职称、联系电话、负责工作等,出国交流需提供项目介绍;
(2)实习大纲(加盖实习单位公章):企业所制定的实习大纲,内容包括实习的日程安排(具体到每日)、实习内容、进行实习的岗位等等,出国交流需提供课程具体安排;
(3)实习单位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国交流需提供项目邀请函;
(4)由家长同意并亲笔签字的审批表。
3.自主生产实习单位及岗位要求
(1)自主生产实习单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经学校认可并由学校平台发布的实习单位;
②跟本专业相关的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
③经学院审核并认可的企事业单位。
(2)自主生产实习岗位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与本专业直接相关;
②在技术或生产部门学习了解与本专业知识有关的典型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方法、材料特点等;
③在企业许可及安全实习的前提下,实习学生应争取做些力所能及的技术工作、参与实际生产过程与操作。
4.自主生产实习纪律
(1)安全第一。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的规定(上班进出单位大门一律不准穿拖鞋),外出时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晚上不要单独行动。实习期间不准游泳,违纪者,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在没有专业操作人员指导的情况下,不得上任何机床操作。
(3)遵守各实习单位的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做任何有碍单位利益的事情。
(4)遵守各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注意大学生的形象,发扬华工人的优良传统,维护学校声誉。
(5)尊重工人师傅和工程技术人员,虚心求教。服从实习单位工作安排,顾全大局。
(6)坚持每日撰写实习日记,如实记录一天的学习内容、收获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5. 注意事项
(1)学生在到达实习单位的当天应向学院指导老师(负责指导本班进行实习的专业老师)通报实习单位主管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到达单位后的2~3天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向指导老师汇报报批实习计划,汇报住宿、车间安全措施等方面的情况;每周必须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向辅导员、指导老师汇报一次实习进展(所有以上材料都做为评分必须的依据,如果缺失视为没有成绩)。实习期间至少3周,在和企业协商的基础上可适当延长。
(2)实习结束时提请企业进行实习鉴定,请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主管)填写实习鉴定表;签定意见由实习单位密封(封口签字)后带回。
(3)实习结束后认真撰写实习报告,于开学后第一周内将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单位鉴定表上交指导老师,以供评定成绩之用。
(4)9月初将车票交给学院指导老师,凭票报销往返路费(车票的乘车区间、往返时间需和实习申请的时间地点一致),具体额度根据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6.实习成绩评定
(1)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评分和学院指导老师评分两部分组成。实习单位评分占40%,具体包括实习态度和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和完成任务情况、实习效果等;学院指导老师评分占60%,具体包括①实习纪律:是否按时汇报情况(10%);②实习笔记、总结报告(共20%);③现场答辩(30%)。
(2)学院于8月底或9月初,学院将组织自主实习学生进行PPT实习汇报和答辩,以作为现场答辩成绩的评分依据。
(3)实习报告要求:报告内容不少于5000字,可任选以下格式之一:
格式1.按照学校统一发放的“生产实习报告”格式要求,按以下5项撰写:
①目录;②实习内容;③专题分析;④收获与体会;⑤意见与建议
格式2.按以下3项撰写:
①实习单位介绍; ②实习内容; ③收获与体会
注意:实习报告的章节标题要具体化,报告主体内容应以典型专题分析为主;报告要含有实习计划和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