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09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办法》(校人〔2021〕31号)等文件和《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全重拟开展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对象

申请聘任高一级岗位人员。

   二、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2026年11月16日前完成材料审核与展示、学术评议及推荐、申诉及处理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校聘办。为保证此次评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不按规定时间节点提交有效材料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各个聘任环节的详细安排及时间节点如下:

      1.2026年10月18日(周日)前申请者在系统完成申报并提交申报表格等材料;

      2.2026年10月25日(周日)前,系统完成资格审查,进行线下材料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2026年11月6日(周五)前完成学术评议(述职、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聘任组确定拟聘人员;

      4.2026年11月13日(周五)前完成聘任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2026年11月16日(周一)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和有关材料及单位工作报告报校聘办。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专业技术职务(含工人技师)提交纸质材料

     1.校内专任教师——《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

     2.新进专任教师——《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新进教师)》;

     3.学生思政教师(辅导员)、附属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资料、出版期刊、校医院卫生技术等)——《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附属学校)或《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

     4.高等教育管理系列——《华中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5.工人技师

  (1)《华中科技大学工人技师岗位申报表》;

  (2)《申请技师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单位签字盖章);

   尚未聘任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2024年以来考取资格未兑现待遇)参照学校工人技师聘任管理模式,纳入学校统一聘任管理体系,按要求提交相应申报材料。

  (二)十三级岗位提交纸质材料

     1.申报二、三级岗位人员:

  (1)《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二、三级岗位用);

  (2)《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成果统计表》;

     2.申报四级以下岗位人员:《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四级及以下岗位用);

     3.非编制内人员:《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认定资格申报表》(申报五、六、八、九和十一级岗用);

  (三)劳动合同制、预聘制和人才派遣人员提交材料

  《华中科技大学任职资格评审表》

  (四)所有申报表和评审表统一A4纸双面打印。

    四、相关说明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和依据

      1.校内专任教师申报职务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21〕32号)执行。各院系实施细则按照新条件执行,其中教育教学工作量和课堂课时要求根据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的规定执行。2025年10月1日后通过学校教师引进工作组会审批进校人员,以新进教师身份参加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2.从事国防科研及承担重大项目任务教师申报高级职务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从事国防科研及承担重大项目任务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校人〔2023〕47号)执行。

      3.学生思政教师(辅导员)、附属学校教师和其他专技人员(包括从事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资料、出版期刊、校医院卫生技术等)申报职务按照现有文件执行。

      4.从事科研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岗位可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21〕32号)中理工医管类科研型相应岗位的申报条件执行。

      5.高教管理系列高级职务的申报根据《华中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办法》(校人[2024]40号)执行。

      6.申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人事〔2022〕1号)执行。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等正高职务人员使用医疗条件申报二三级岗,继续按照“各单位申报二、三级岗位人员中使用软条件申报的人数不得超过当年符合申报条件提交到学校人数的10%”的精神执行。

  (二)学术成果认定

      1.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办法》(校人〔2021〕31号),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岗位年龄、学术成果等统计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

      2.文件规定的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与聘任时间之间产出的成果(未用于前一次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可计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使用。

      3.2019年11月以来晋升为副高的人员,此次申报正高任职年限统计时间可截止到2026年12月。其他职级人员类同。

      4.新进专任教师学术成果统计时间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三)推荐规则

      1.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导向,申报教师高级岗位者代表性学术成果不完全满足申报条件,但教学科研成果突出、产生影响并得到同行认可,经单位特别推荐(每单位限推荐1人),相关部门审核,经过破格审批后申报,占用单位当年推荐指标。

      2.入选国家级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职务,国家级人才可不做通讯评议。推荐指标按照规定方式可追加。

      3.各单位申报二、三级岗位人员中使用影响力等软条件的人数不得超过当年符合申报条件提交到学校人数的10%。

      4.符合援派挂职等推荐指标单列的按《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实施援派挂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倾斜措施的规定》执行,申报条件和聘任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援派挂职推荐指标单列人员须参加同台竞技。

      5.所有申报人(除引进人才外)当年只能申报一个专业技术岗位。

  (四)材料审核

      1.申报人员对其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学院/全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和条件,同时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材料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把关。

      2.所有申报人员均需填写《材料学院/全重空岗聘任申报人师德师风情况鉴定表》。

  (五)申报其他事项

      1.关于教师申报岗位类型

 (1)正式申报岗位与摸底申报岗位要求一致,确有变化需提交变更说明,经批准后正式申报。

 (2)申报各类型岗位均须满足所申报岗位的申报条件,包括教学要求与教学质量、代表性学术成果、科学研究经历等。

 (3)申报岗位类型原则:

 ①已明确岗位类型(依据聘期合同规定的岗位类型)的,不得申报其他类型岗位。

②新进教师按照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和进校审批结果申报对应职务。

 ③国家级实体化科研机构教师仅可申报科研岗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职务,获聘后可申请双聘至学院相应教研岗。

      2.关于国防与重大项目系列

  从事国防科研及承担重大项目任务教师申报高级职务的总体要求和工作进度等与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保持一致,其他注意事项有:

 (1)从事国防科研及承担重大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含原工作单位),应为涉密人员。

 (2)申报国防与重大项目系列高级职务人员不做校外同行评议。

 (3)学校单独组织国防及重大项目系列校级学术评议。

 (4)申报表涉及相关材料需做脱密处理,并按照保密要求在保密机上双面打印。

      3.关于高教管理系列

  申报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职务的总体要求和工作进度等与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保持一致,其他注意事项有:

 (1)申报研究员岗位业绩成果须为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来取得,申报副研究员岗位业绩成果须为受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相应中级岗位)以来取得,且与高等教育管理本职工作相关。

 (2)学校单独组织高等教育管理系列校级学术评议。

 (3)各单位通知相关申报人员登录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推荐工作,并通过申报系统(见附件6)提交推荐人员相关材料。请于2026年10月底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报校聘办。

 (4)申报人所在单位需提交《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一览表》。

  (六)工作要求

      1.校聘办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业务监管和指导。学院/全重按学校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纪检工作负责人全程参与,安排专人负责材料审核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和评审程序,各个环节的有关资料应妥善留存至少10年,保证该项工作全程可追溯。

      2.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为了保证学校整体进度,不按规定时间节点提交有效材料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

      3.凡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代表性成果等条件不完全符合申报条件的,属破格申报,须填写破格申报表,所在单位根据相关程序报批,充分说明破格推荐的理由。专任教师破格申报高级职务按要求开展校外同行评议。

      4.中央审计整改名单中的人员,可以申报职称、职级,在校级聘任会召开之前尚未落实整改的,即使通过评审,也暂不聘任。

  五、其他有关说明

 (一)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请申报人员登录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职称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4)同时提交纸质材料。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全重相关文件执行,文件条款解释权归学校和学院/全重集体决策会议。相关工作咨询,请联系人事人才办公室李璐瑶或者张文军老师,工作时间拨打87543776或87543629,工作联系邮箱:2019612079@hust.edu.cn。

 

                                                                    材料学院人事人才办公室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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