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材料学院开展从事国防科研及承担重大项目任务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30 点击量:

学院各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从事国防科研及承担重大项目任务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校人〔2023〕47号)文件精神和校聘办通知要求,学院拟开展2024年度从事国防科研及承担重大项目任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对象

申报国防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各个聘任环节的详细安排及时间节点如下:

1. 2024年10月8日(周二)前申报人填写申报表附件2、附件3并亲自提交支撑材料至学院党政办A209,相关材料需做正式脱密处理,并用档案袋密封。

2. 2024年10月9日(周三)前学院报送申报人员摸底材料(提交拟申报人员名单和满足申报条件情况)和聘任工作方案至人事处。

3. 校聘办根据摸底情况,制定推荐指标方案,报批通过后公布年度高级职务岗位数。

4. 2024年10月22日(周二)前完成申报人员材料的资格审查,并将申报人员材料在指定地点展示(仅限涉密人员翻阅,且需签订保密承诺书,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2024年10月29日(周二)前完成审核推荐,公示推荐结果并处理申诉(公示时间及处理申诉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 2024年10月30日(周三)前,推荐人员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校聘办。

三、提交材料清单

申报教师系列高级岗位(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者提交以下材料:

1.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适用于GF科研人员),A4纸双面打印。

2. 任课课表(教务办签字盖章)、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原文复印件、论文被收录情况检索报告、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科研学科办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相关说明及要求

(一)关于申报资格

1. 严格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国防系列高级职务聘任工作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求,实施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近三年内作为责任人发生失泄密案件、生产质量或安全生产等事故,或因研究工作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列入学校科研失信名单,或有其他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

2. 申报国防系列教师的研究领域需具有鲜明国防特色,从事国防科研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含原工作单位),应为涉密人员。

3. 国防系列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和聘任相关工作,均须按照国家、学校有关保密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申报人未按保密要求执行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4. 申报国防系列教师高级职务计入申报教师高级职务次数,实施停报制度,当年聘任会未通过,次年停报。

(二)关于申报条件

1. 申报国防系列高级职务须符合《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中“教学要求与教育质量”要求,并满足其他条件(具体见校人〔2023〕47号文件)。

2. 因保密需要,申报国防系列教师高级职务人员不做校外通讯评议。

五、相关要求

1. 国防系列人员单设岗位、单独组织学术评议、学校一体聘任。

2. 学院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为了保证学校整体进度,不按规定时间节点提交有效材料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

3. 请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学院对资格进行审查,若出现把关不严或违规操作的情况,将追究责任。

4. 受聘国防系列教师高级职务者,在受聘后两个聘期内,其科研工作应以国防科研或重大项目任务为主。

5. 正式申报职务与摸底申报职务要求一致,确有变化需要提交变更说明,经批准后正式申报。

六、其他有关说明

以上所有表格请按时间要求报送学院,纸质档交焊接楼A209党政办。

联系人:王箫侣

联系电话: 027-87543776

工作邮箱:2021612400@hus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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